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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流程和费用(请律师一般多少钱律师收费标准)

民事诉讼流程和费用是多少?

民事诉讼是指民事争议当事人通过司法程序解决争议的一种方式。下面是一般的民事诉讼流程和费用情况:

一、民事诉讼流程

1.立案:当事人提起诉讼,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证据等资料,由法院进行立案审查。

2.开庭审理:法院安排庭审时间,对案件进行听证、质证、辩论,并进行调解。

3.判决裁定:根据证据、法律规定,对案件作出裁决或调解书。

4.执行:当判决生效后,如对方拒不履行,可申请执行。

二、民事诉讼费用

1.诉讼费用:诉讼费是指在民事诉讼中,一定要由当事人支付的涉及到律师费、鉴定费、公证费、送达费、取证费等方面的费用。

2.律师费:当事人委托律师代理诉讼,需支付律师费用。律师费的具体标准由律师和当事人协商确定。

3.保全费:如果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还需要支付保全费用。

4.不动产查册费:如果案件涉及房地产,需要支付查册费。

需要注意的是,民事诉讼费用因不同案件类型、当事人造成的争议影响面、涉及事项不同而差异较大,需具体情况而定。

民事诉讼一审简易流程是什么

简易程序,是指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庭审理简单民事案件时所适用的较一审普通程序简单的审判程序。

具体流程如下:

一、审理前的准备。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就适用简易程序提出异议后,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审查。

二、开庭审理。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时应当先行调解。

三、宣判与送达。

民事诉讼简易程序开庭流程是什么

民事诉讼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的开庭流程一样,具体流程如下:

一、开庭准备和宣布开庭

二、法庭调查

三、法庭辩论

四、当事人最后陈述

五、法庭调解

六、休庭、评议和宣判

打架民事诉讼一审简易流程是什么

打架民事诉讼一审简易流程是:

1、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就适用简易程序提出异议后,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审查。

2、审查通过后,进行开庭审理,开庭时,审判人员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答辩意见归纳出争议焦点,经当事人确认后,由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举证、质证和辩论。

3、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除人民法院认为不宜当庭宣判的以外,应当当庭宣判。当庭宣判的案件,应当进行邮寄送达。

民事诉讼中的申诉流程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第二百零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民事诉讼撤诉流程具体是怎么样的

民事诉讼撤诉流程是:

1、申请撤诉。根据《民诉意见》明确规定,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后,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依法准许原告撤诉后,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作为另案原告,原案原告、被告作为另案被告,诉讼另行进行。

2、按撤诉处理。即原告虽然没有提出撤诉申请,但其在诉讼中的一定行为已经表明他不愿意继续进行民事诉讼,因此,法院依法决定注销案件不予审理的行为。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一般民事诉讼流程是什么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一审程序是: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民事诉讼再审程序流程包括哪些

民事诉讼再审程序:

1、向人民法院提出再审,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

2、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

3、作出判决。

《民事诉讼法》第十六章审判监督程序对民事诉讼再审程序流程做出了规定。

民事诉讼庭审流程具体有哪些

民事诉讼庭审流程如下:

一、开庭审理。开庭审理时,审判长要核对当事人、诉讼代理、第三人,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等。

二、法庭调查。主要是当事人陈述和证人作证,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现场笔录、鉴定结论和勘验笔录。

三、法庭辩论。指在合议庭主持下,各方当事人就本案事实和证据及法律依据,阐明自己的观点论述自己的意见,反驳对方的主张,进行言词辩论的诉讼活动。

四、合议庭评议。法庭辩论结束后,合议庭休庭,由全体成员对案件进行评议。评议不对外公开,采取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评议应当制定笔录,对不同意见也必须如实记入笔录,评议笔录由合议庭全体成员及书记员签名。

五、宣读判决。合议庭评议后,审判长应宣布继续并宣读判决。如果不能当庭宣判,审判长应宣布另定日期宣判。

民事诉讼更换审判程序流程是什么

民事诉讼更换审判程序流程是:

1、诉讼期间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上诉状当事人提起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

3、二审法院对上诉案件的处理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依法作出判决。

民事诉讼证人出庭流程是怎样的

证人是指能对案件提供证据的非当事人。

申请证人出庭作证与通知证人出庭作证,查明证人身份、交代法律责任及证人保证,证人陈述事实、法庭质证和法庭补充询问,证人退庭。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72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能够正确表达意思的人,是指精神、心智正常的人,即使是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只要能够客观的表达案情,都可以作为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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